青岛
行业资源对接·各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·产业链招商平台
【 登陆 】 【 注册 】

青岛产业链招商网

招商政策

青岛政策

青岛自贸片区出台奖励政策稳基础促发展
创建时间:    2024-01-25 10:54: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

      青岛自贸片区日前制定印发2024年第一季度稳基础促发展政策实施细则,以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,更好发挥稳住经济大盘“压舱石”作用,推动全年工业经济稳健向好。该细则覆盖范围针对2024年第一季度,政策奖励范围为在青岛自贸片区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、员工尽早返岗,对企业产值提升和纳统予以奖励,其中企业产值提升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。

      按照细则,青岛自贸片区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持续生产,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、持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(2月10日-2月24日),日均生产用电负荷达到90%及以上的企业,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;日均生产用电负荷达到50%-90%的企业,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。

      鼓励企业员工尽早返岗方面,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贴。2月10日(正月初一)至2月17日(正月初八)期间,规上工业企业租用大巴车“点对点”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,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,按包车费用(不少于2000元)的50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对自行到片区规上工业企业返岗的非本市户籍员工(30人以上)给予返岗交通补贴,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/人、省外地区200元/人;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员工自行返岗的,补贴标准按50%执行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
      产值提升方面实行分档奖励。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10%-20%(含);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20%-30%(含),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20%-30%(含);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30%-40%(含),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二的比例进行奖励,最高不超过80万元。对于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30%以上;或2023年全年产值5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,一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速40%以上,按照产值增量千分之三的比例进行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
      按照细则,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高管团队(高管团队一般为企业经理、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及同级别人员等),高管奖励比例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,奖励比例不得高于30%。对于2023年度已享受各级财政扶持奖补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,或享受片区“一事一议”产值增长类扶持政策的企业,不再额外享受“产值提升奖励”政策。

      纳统奖励方面,对于2023年度新纳统的企业,且在2024年一季度实现5000万以上产值增量的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月度纳统的企业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
【产业链招商网】